于谦事件再升级!孙越吴京意外卷入,内幕一个比一个惊人
魔幻,是这个世界运行的底层代码。
前两天还在听郭德纲调侃于谦,说他家祖上是满清世袭罔替的绿帽子王,家里马场大的能办F1赛事,今天就刷到谦儿哥因为111万被法院恢复执行。
这感觉就像你听说巴菲特因为吃早餐没带钱被困在麦当劳,或者你们公司最爱吹牛逼的总监被发现在地铁口贴膜一样,充满了荒诞的现实主义色彩。
一个被公众认知固化为“隐形富豪”、“相声皇后”、“京城第一玩主”的男人,居然能跟“被执行”这三个字挂上钩。
这事儿吧,离谱中透着一丝合理,合理中又夹杂着无尽的草台班子气息。
这111万,对于谦儿哥那占地几十亩的私人动物园来说,可能也就是几匹矮脚马的伙食费。
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钱多钱少,而在于这背后扯出的那一串,堪称娱乐圈投资大型翻车现场的利益链条。
出事的这家公司叫“墨客行”,一听名字就文艺得不行,像是几个喝多了的文青凑一块儿拍脑袋想出来的。
但他们干的事儿,一点都不文艺,甚至有点生猛。
这帮大哥不满足于老老实实拍电影,他们玩儿的是一种更高级的艺术——金融炼金术。
具体操作就是,把一部电影打包成一个理财产品,然后对外吸收资金,承诺未来票房分红。
这套路熟不熟悉?
是不是有股子P2P暴雷前夜的味道?
把文化项目搞成金融杠杆游戏,风险系数直接拉满。
高收益的背后,从来不是什么商业奇迹,而是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。
果不其然,天眼查一拉,这家公司的裤衩子都快被扒没了。
被执行总金额高达7554万,失信记录三条,基本上属于那种你想扫个共享充电宝,系统都会提示你“信用分不足,建议先做个好人”的水平。
于谦在这家公司里,扮演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角色。
他是股东,持股10%,认缴出资500万,但这个认缴期限,写的是2050年。
这是个什么概念?
这就是公司法给股东们留的一个巨大BUG。
认缴,不是实缴。
意思就是于大爷给墨客行开了一张25年以后才可能兑现的500万空头支票。
在2050年之前,只要公司没破产清算,这钱他理论上一分都不用掏。
他既不是法人,也不是董事长,对公司的债务只承担“有限责任”。
所以这次的111万,大概率是法院根据他的持股比例判的连带责任,对他来说,洒洒水啦,可能还没烫个头贵。
但骚操作的风险就在于,一旦玩脱了,游戏规则就变了。
如果墨客行哪天资不抵债,直接宣告破产。
那根据法律,清算组有权要求所有股东的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”。
也就是说,那张2050年才兑现的500万支票,会瞬间变成一张催款单,要求他立刻、马上支付。
到那时候,可能就真不是烫个头能解决的问题了。
更骚的是,这已经不是谦儿哥第一次因为这家公司上新闻了。
去年1月,墨客行就被强执过76万,于谦同样榜上有名。
而在这趟浑水里泡着的,不止于谦一个德云社的人。
墨客行的股东名单里,还有一个叫张栾的。
相声迷可能知道,他是鹤字科的,张鹤栾,郭德纲的徒弟。
但这哥们的主业不是在台上说“噫”,而是当导演。
于谦那部口碑不错的《老师·好》,就是他导的。
很明显,张鹤栾是德云社在影视圈布下的一颗重要棋子。
他在墨客行里陷得更深,持股15%,认缴750万。
以他导演的身份,在公司的实际运营中参与度肯定比于谦这个纯粹的投资人要高得多。
一旦公司彻底崩盘,他要背的锅,恐怕比于谦那口要大得多,也黑得多。
这把火,已经隐隐约约要烧到德云社的屋檐了。
你以为这就完了?
不,娱乐圈的投资关系网,比你家路由器的天线还多。
于谦的投资版图里,暴雷的还不止墨客行一个。
另一家叫“北京好马文化”的公司,2022年也传出被执行,虽然金额只有区区8.5万,但股东列表拉出来,星光璀璨得能直接在公司年会上办一届春晚。
于谦的徒弟冯照洋,是这家公司的法人兼执行董事。
德云社另一位重量级人物,那个爱盘串儿的大象饲养员孙越,赫然在列。
除此之外,还有乔杉,以及,是的你没看错,那个拿钢管捅狼、开坦克漂移的战狼本狼——吴京。
好家伙,这要是再来几个流量明星,都能凑一桌“明星投资翻车交流会”了。
孙越、吴京,有一个算一个,都跟谦儿哥在同一个坑里当过难兄难弟。
这就暴露了一个非常深刻且残酷的问题:明星搞投资,尤其是跨界搞投资,本质上就是一场“认知”与“资本”的豪赌,而且大多数时候,他们都是输家。
他们有钱,有人脉,有流量,唯独缺了两样东西:商业世界的风险嗅觉和专业化的经营能力。
他们很容易陷入一种“人情投资”的陷阱。
朋友攒个局,说有个好项目,未来能上市,大家一起发财。
碍于面子,或者出于对朋友的信任,脑子一热钱就进去了。
他们根本没时间,也没能力去搞清楚这家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不是扯淡,财务模型是不是空中楼阁。
在他们自己看来,我只是个小股东,投点钱玩玩儿。
但在普通老百姓和合作伙伴眼里,你不是。
你的名字,你的脸,就是这家公司最大的“背书”。
吴京投资了,于谦投资了,这家公司肯定靠谱。
这种“名人效应”在公司顺风顺水时是加速器,一旦暴雷,就成了绑在他们身上的定时炸弹。
法律上讲,如果能证明明星股东参与或影响了公司经营,那他们要承担的就不仅仅是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,甚至可能是连带的无限责任。
一旦公司成了“老赖”,他们自己也会背上“失信人”的标签。
这对一个靠公众形象吃饭的艺人来说,是毁灭性的打击。
所以你看,于谦这事儿,与其说是一个富豪的财务危机,不如说是一面镜子,照出了整个娱乐圈在资本运作中的普遍困境。
他们像一群拿着藏宝图却不识字的探险家,一头扎进了满是沼泽和食人鱼的丛林。
这场暴雷,对于谦、吴京、孙越他们来说,未必是纯粹的坏事。
至少,它用真金白银的损失给所有明星投资者上了一课,一堂比任何商学院课程都深刻的风险教育课。
这堂课的核心要义只有两条:
第一,“名人效应”不是护身符,而是放大器,它能放大你的成功,也能加倍你的失败。
第二,资本市场不相信眼泪,更不相信“抽烟喝酒烫头”的交情,它只认冰冷的合同和残酷的商业逻辑。
投资,终究是理性的游戏,而不是人情的狂欢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