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产法迎修订,创业者关注个人破产,小微企业迎新机遇
嘿,这年头想说点啥,绕不开市场经济这个无形的大Boss,谁能想到,一部三小时的破产法能搅动千万人的小日子,不单是企业老板,连家里那位养金鱼的老阿姨都开始关心法条细则了?
咋回事呢?
就这两年,《企业破产法》的修订成了法圈热点,没事刷个网页都能见到新闻联播头条,不信你去搜搜“破产法”加“修订”,保证不出三天,朋友圈老铁们就会问,咱这是要成为创业者的天堂还是风口上的韭菜园?
说实话,现行破产法从出生到今天都快二十年了,都说是“打工人的护身符”,但细究起来还真有不少水土不服。
2024年,全国法院破产案件飚到三万多单,这数量说多不算最顶级,但跟注销企业总数比,不过才0.5%,妥妥的全班“边角料”一个。
你说法律这东西,是不是有点鸡肋?
一顿猛夸的独特价值,好像大家都在心里默念,可真到实际里,咋还是“但让子弹飞一会儿”那种状态?
2025年9月8号,全国人大常委会终于把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拎出来亮相,听说加减了足足160多条,头顶云霄令法圈、官圈、创圈都捏把汗。
大家心里的那根弦,绷得比爆炒的锅盖还紧——这轮法改,能否成就创业人的新反击场,也是全社会瞄准的头等大事。
咱们先说第一个谜团吧——破产到底是“保护法”还是“拯救法”?
有些人一听“破产”,脑子里自动弹出“欠钱还钱,马照跑舞照跳”的老话,好像谁一破产就是道德滑坡,企业主一拍桌子,债主就该气到脑袋发麻。
但现实不是这么回事,市场经济这些年,风险和回报像水龙头的冷热开关,说不准哪天就得关上。
这也是为啥,现代破产法不光讲清算,更重视和解重整,救企业于水火,还要把人情味和鼓励创业混进去。
你说,谁不是希望失败者有东山再起的机会?
深圳试水个人破产法,2020年以后,申请破产的个体户、老板群体占了六成以上,一共清理了近两个亿的个人债务;
厦门也跟上了队伍,本地法院效率巨高。
但有点尴尬——个人破产现在还只适合跟公司债务“绑一块儿”的人,比如企业主、担保人,没有“消费型”破产一说。
修订草案也留了伏笔,主打谨慎入法。
没错,这叫“创业友好型”个人破产制度;
大白话说,就是让创业者能有重新上阵救球的机会,却不是谁刷爆信用卡都能一键清掉。
但具体操作怎么玩?
制度细节还得慢慢摸索,说不定以后还要加加料。
别看法律写进了“连带债务人个人破产”,细则上还得等“后浪”们拍出来。
不过也真得承认,“破产偏见”这个老梗依然很扎心,多少人就是觉得破产是失败,是不道德;
其实在经济圈老炮眼里,真正的失败是不敢迈出去,法律开了绿灯,谁还怕生意场上摔跟头?
说法治包容失败,明面上是官方话术,背后是给社会减负——不然谁还敢在大风里跳舞,咱不都变成“老实人俱乐部”了。
时不时会有人问,司法和行政到底谁说了算?
破产这个事儿,听着像法院家的活,实际上有时“政府”那只手伸得还挺远。
就像1986版破产法,行政味儿特别浓,后来改成现在版本,市场化成主流,也算给企业松了点绑。
但说白了,破产往往和房产登记、税务、工商管理、员工安置这些社会大事挂钩;
都需要政府和法院配合,“府院联动”那一套不能省。
高级点说,就是搭建起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“立交桥”,分头领路却要走到一起。
2015年开始,这话题升温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要求政府力推市场化破产,最高法院还专门下会议纪要,文件里专卡协调机制。
不过各地玩法还真是五花八门,有的文件满天飞,看着像在拼贴,实际一到关键时刻,协调成本巨高;
有的联动只是假动作,联但不动,或者本色演技派;
最新修订草案明确政府部门负责任,法院还要通知税局,检察院也来管法律监督;
这阵仗,就是把三家都拉进来,不想再唱单口相声,安排得妥妥的。
但要说运行到底多顺畅?
那还得看地方执行力,文件再全也得有人真心使劲。
有段子说,中国破产制度像“开汽车走田径”,制度设计不错,但实际路况复杂。
这轮修法,还打算把实践里的“预重整”和“合并破产”搬进法律房间。
啥是“预重整”?
简单理解就是没正式爬到法庭前就开始签合同磋商,提前达成点共识,把企业救活在悬崖边;
之前各地法院有工作指引,实际用起来还挺常见,大家都盯着“入法”这块蛋糕。
这次修订不用“预重整”这个词,写成“重整协商”,强调程序自主、不变司法色彩;
大概意思是,别一开始就每个动作都由法官控制,小伙伴们自己磋商,提前种点草坪;
等到真打官司时,协议怎么延续,再有法条亮出来。
“合并破产”则像一锅大杂烩,以前只靠实际操作,现在正式写进法律,怎么合、谁管、管辖等都更加清楚了;
但也不是百分百没争议,有的细节还需要慢慢磨。
法治界一直有种小愿望:能不能为那些小微企业打造一套量身定制、痛快利落的退出机制?
这事儿,修订草案也没漏掉,专章规定小微企业破产,给老板们的“最后一搏”点亮了新希望。
重点不是流程有多快,而是理念能否破局——要么构建对债务人更友好的破产路线,要么让企业在尽头前仍有谈判权;
比如说,让小微企业自己管钱管事,管控管理人只是监督;
甚至允许出资人在重整里保留部分股权,控制权不一棍子打死。
说穿了,就是让中小企业在难关面前有“喘口气”的窗口,不至于一脚踢下悬崖。
这里又是一堆问号慢慢飘起来——怎样才能做到有效提质增效?
不同地区、不同产业,破产程序的难度和模式都不一样,要是只靠制度“统一号令”,效果可能大打折扣;
还是那句话,法律铺路,执行看人。
你问,这轮修法到底能不能让破产法从橱窗走向日常生活?
能不能让创业者有容错空间,让诚信经营者不上“老赖名单”?能不能让各路“府院联动”不再是嘴上说的游戏,而是救企业于危难的正经武器?
其实,悬念还真不少。
每次法律修订,明面上都有“普法”色彩,事实是——法条写得再好,落地前还要靠多少人的努力。
新修订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出了挑战也给了机会,可以说,法治升级正是给传统商业模式开了一扇窗,也让中国市场更像国际那套玩法。
但要说一夜之间就能改变债务困局,走向创业者的天堂?
怕不是要再等等。
回头看,破产法修订不是终点,是起点。
每加一个条文,都是市场和社会向前一步的实验,谁敢说下一个重大突破不会因为这部法案带出来?
难不成,等未来个体创业、小微企业遍地新生,个人债务轻松化解,大家都能在危机里找到喘息机会?
说不准,但至少,这份法律的“底色”和社会期待已经挂在了天花板上。
哎,好不容易走到今天,谁不是在规则下战战兢兢?
但法律既然点明方向,也总得相信,创新和包容才是市场的两把钥匙;
希望修订版破产法能少点程序障碍,多点温度,让大家敢闯敢干,别只剩下“亡命天涯”的孤勇者。
最后给你留个饭后话题——你觉得个人破产制度能不能扩展到“非企业联动”的普通人群里?如果有一天信用卡族也能靠法律翻身,是福是祸?等你来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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